從很久之前,我就覺得心理還是腦裡同時著著天使和惡魔,但我想每個人都是一樣的,人性本惡也本善。我想壞人和好人的差別也就在你的天使有沒有辦法控制惡魔而已,我很善良我很有同理心,看道路上的螞蟻我絕對會讓開,看到狗在馬路上亂跑會為他們緊張想去把他們抱回來路邊;但有時候也會覺得對別人善良就是對自己殘忍,有時候不得不踩著別人的屍體走過去,總是為別人著想誰來替我想,我都自顧不暇了為什麼還要顧著你,不過最後我可其實屍體還是我,我都是被人踩過去的那個...= =
我是個很常看blog的人,一些blogger我是都有在follow,不過我都覺得也都算公眾人物了吧,但講出來的話有時候太自命清高,亂無目的的批評只有自己是對的,真是看不下去,每個人有每個人的style,哪有所謂的絕對,也不過就是喜歡和不喜歡,順眼和不順眼的問題,為什麼就不好好做自己就好?我常常都會很想抱怨這個在fb或是噗浪上,但我每次總是作罷,因為或許有人就會回:不爽不要看,這種話我自己早就回過我自己了。
總之,有時候就會一股憤世嫉俗的情緒上來,有時候很心胸開放,這種境界有時候已經到了干我屁事你爽就好的情況了,所以對於很多事情我都已經不想表態了,個人有個人的喜好,我也有我的喜好,我不懂你你也不懂我,大家爽就好。
但有時候對於一些心直口快的人,我總是疑惑做人到底要說話直還是含蓄點,我是屬於後者,我不太去批評人事物,尤其是用一些很極端的字眼,但別人對我有什麼批評我也覺得ok我都可以接受。有些人對於自己的一些事可以爭辯到底,其實有時某種程度我還滿羨慕這樣的人的,想說什麼就說什麼。對於意見不一致的地方,我一向懶得爭辯,最後直接一個句點,開始做其他事情此事就到此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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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我在某app雜誌的隨手拍專欄和中專處女作終於出爐了,上個月我給了自己一個想法和方向,不過這個月我還是好沒梗,自己翻了翻還是很多地方被編輯修辭,覺得真的還有很多地方可以進步,很多眉角可以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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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之前修一堂新聞報的課,寫的東西根本被編輯改的四不像,還有一次編輯直接幫我上一篇我根本沒寫過的文交差,編修稿子就是在學習有自我風格卻又能夠取悅大眾(結論)。但部落格偶爾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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